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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机农业的发展前景分析有机农业发展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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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内外有机农业发展现状
1.1 国际有机农业发展现状
有机农业是由英国农业专家霍华德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1972年由英国、瑞典、南非、美国和法国等5国成立了“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AOM)”,该组织已在全球发展了115个国家和地区的800多个团体会员。
据Helga Willer在2010年调查数据显示,全球共有3700万hm2的有机农业用地,大洋洲是全球有机耕作面积最大的洲,约1200万hm2,亚洲有机农业发展快速,目前从事有机耕作面积为315万hm2。
2009年全球有机农产品消费总 额 达 到 了 550 亿 美 元。 根 据SOEL- FIBL 2009 年度调查,全球有机农产品的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欧洲和北美洲,这两个地区有机农产品的销售额占到了全球有机农产品销售额的 97%,全球有机农产品一半的消费在欧洲,其中德国是欧洲有机农产品最大的市场,亚洲、拉丁美洲和大洋洲是有机农产品重要的生产者和出口者。
1.2 国内有机产品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有机产品发展迅猛,截止2012年,通过国内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产品生产面积达7000万亩,总产量达到380万吨,有2300多家企业参与生产,成为世界上第三大有机产品生产国。其中,经中绿华夏认证中心认证的企业数已达到601家,产品数2647个,认证面积3900万亩,总产量211万吨,产品销售额61.7亿元,出口额1.6亿美元。
近年来,随着有机农业的快速发展,国内有机产品市场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资料显示,按城镇人口5.4亿(建设部)计算,国内有机产品的销售额只占食品销售额的0.18%。一个国家的有机产品市场的消费量并不一定等于其生产量,因此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2 淄博市有机农业发展现状
淄博市自2003年开始开发有机产品,在淄博市绿色食品开发管理办公室的组织引导下,2004年10月,淄博四季青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百杏”牌小米通过了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机产品认证,生产面积1000亩,成为我市第一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填补了我市有机产品的空白。截至2013年12月份,全市通过认证的有机产品生产企业就达18家,产品62个,产量170000余吨,基地面积超过10000亩。
3 有机产品的技术要求
为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发布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根据该规则,对原来的国家标准《有机产品》(GB/T l9630-2005)进行了修订,现在有机产品依据的是于2012年3月1日实施的《有机产品》(GB/T l9630-2010),有机产品的产地环境、生产、加工、标识与销售、管理体系都必须依据该标准的规定。
1、产地环境条件:有机生产基地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产地周围5公里内、主导风向20公里内无工矿企业废气污染源;生产基地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
2、农业投入品使用: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选择有机种子或种苗;禁止引入或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衍生物。
3、转换期生产:从常规种植向有机种植转换需要一段时期的转换期;转换期一般不少于24个月;转换期内必须完全按照有机农业的要求进行管理。最近,《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经2013年4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1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5号公布:该《办法》2014年4月1日起施行。本次《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修订对有机产品的认证管理,特别是对认证机构的管理以及具体的处罚规则都做了详细的规定,相信该办法实施后对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有机产品质量,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4 适合我市有机产品发展的区域界定与规划
4.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有机产品开发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有机产品产业化经营,发展有机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建立有机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孵化扶持有机产品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培育有机产品文化,形成“以政府引导为后盾,龙头企业为主体,开拓市场为导向,特色资源为依托,技术体系为支撑”的产业化格局,最终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建设有机产品强市”的目标。
4.2 规划目标
2012-2013年,发展有机产品基地10万亩,建立10个1000亩以上的有机栽培示范基地,形成一套生产管理、生产技术与标准、产业链构建完整的有机粮食、林果、茶叶产业化经营模式,建设5个以上有机粮食、林果产品加工基地,培育一批规模化优势绿色农业基地。到2015年,认证产品达到200个以上,其中绿色、有机产品占50%以上。
4.3 确定有机产品基地的依据
一是资源条件好。自然生态条件为该种有机产品的最适宜区或适宜区,具有悠久的生产传统和成熟的技术条件。二是生态环境优。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垃圾场等污染源,具有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可持续发展的优良生态环境。三是生产规模大。能够集中连片生产,农产品商品率较高,具备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的基础。四是市场区位优。市场目标明确,流通渠道畅通,运销便捷,对生产发展带动力强。
4.4规划布局
按照以上依据,针对全市区域特点和优势农产品布局,确定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四个区县:沂源县、博山区、淄川区、高青县,在全市开发建设10万亩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林果业、小杂粮、食用菌和有机茶叶。
1、沂源县:建设中庄万亩有机苹果基地,燕崖、南麻万亩有机大樱桃基地,建设有机核桃、板栗基地各5000亩,力争打造全省最大的有机果品基地。
2、淄川区:东部山区建设有机仁用杏、柿子、香椿、花椒等干杂果、调味品基地各5000亩(峨庄、淄河、黑旺、太河、张庄、东坪等乡镇),建设万亩有机小米、绿豆等小杂粮基地(峨庄乡、黑旺镇);西部山区建设万亩有机香椿基地(磁村镇、岭子镇);有机食用菌生产达到10万袋(商家镇、淄河镇)。
3、博山区:重点建设有机猕猴桃、茶叶基地各5000亩(源泉镇、池上镇),建设万亩桔梗基地(池上镇、南博山镇)。
4、高青县:重点建设万亩有机水稻基地(赵店镇)。
5 保障措施
5.1 技术措施
5.1.1 严格划定产地,保持优良生产环境
基地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污染源;积极开展生产基地环境监测,确保基地大气、水、土壤质量符合基地环境质量相关标准。
5.1.2 选用有机种苗,改变种植方式
选用高产、优质、抗病虫的优良品种,优先选择有机种苗;建立合理的耕作制度,实行作物轮作、栽植豆科作物,保证土壤肥力的恢复;合理灌溉,控制土壤水分,减少养分流失;改革种植方式,建立合理的群体结构。
5.1.3 实施绿色控害技术,综合防治病虫草害
贯彻绿色植保理念,实行预防为主,推行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的综合防治策略。推广黄蓝板诱杀、性诱剂、诱虫灯,布设防虫网等防治诱杀害虫;利用害虫天敌,如青蛙、草蛉、瓢虫、寄生蜂等防治害虫;推广使用Bt、天然除虫菊素等生物制剂,利用机械及人工除草措施,综合防治病虫草害。
5.1.4 合理施用有机肥,提高土壤肥力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制定合理的施肥计划,适度施用有机肥,农家肥充分腐熟无害化后使用,积极开拓有机肥源,推广种植绿肥,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提高土壤肥力。
5.1.5 控制潜在污染,加强质量安全监测
在有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保证有机生产地块不受污染;使用先进的符合有机标准的设施,防治设施材料对有机生产带来污染;加强有机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量不超过国家相关产品标准。
5.2 行政措施
5.2.1 完善有机农业管理体制
成立发展有机产品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有机产品产业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由农业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研究配套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规范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的行为,增强认证的有效性,提高认证的权威性,保障有机农业建设顺利实施。
5.2.2 加大有机农业资金投入
制定扶植有机产品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从税收、信贷、财政等方面,支持农民和企业建立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开拓有机产品市场;在农业和质量认证项目经费上适当向有机产品开发倾斜;制定优惠政策,扩大招商引资,多渠道吸引资金投入;鼓励龙头企业和个人投资有机产品开发。
5.2.3 加大有机产品监管力度
监督有机产品生产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台帐、购销台帐、质量承诺等制度,规范有机产品的生产行为。强化机食品生产者的质量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其自查自纠,自检自管的能力。实行例行检测制度,强化检测,根据生产和收获时节,对有机产品实行定期检测,确保有机产品质量合格。
5.2.4 加强有机农业咨询服务
发挥农技推广和高等农林水产院校的专业优势,依靠其完整的科研、开发及推广体系和较强的科技队伍与先进的环境监控、监测和产品检验手段,建立完善的有机农业咨询机构,为有机农业生产、加工、贸易和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
5.2.5 深入开展有机农业研究
加强多学科的综合研究,特别注意吸收其它学科领域中有利于有机农业发展的先进理论和技术;发掘整理我市长期进行有机农业生产的经验和技术措施,加以深化和提高,并运用到当前的有机农业生产实践中来去;开展有机产品产业生产现状调查研究,摸清其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的基本情况及各个环节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5.3 市场体系建设
5.3.1 加强宣传策划,扩大品牌知名度
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机会对有机产品开发进行宣传,建立全市有机产品开发宣传网站,发布有机产品供应信息,建立起信息通畅、快捷的电子商务网络体系,扩大有机产品的影响力,提高全市有机产品整体区域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5.3.2 积极参加有机产品博览会,拓展销售市场
采取必要的鼓励政策,建立“有机产品参展基金”,组织有机产品开发企业参展,为企业提供参展补贴,把参加有机产品展览作为开拓有机产品市场的重要举措。
5.3.3 依托国内销售网络,积极开拓市场
积极与国内知名度和信誉度高的企业建立长期贸易合作关系,利用贸易方的销售网络体系优势,促进有机产品销售。
5.3.4 扶持、引进有机产品贸易公司,拓展国际市场
制定相关优惠政策,营造有机产品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吸引国内专门从事有机产品加工、贸易的大型企业参与有机产品开发,将全市有机产品推向国际市场,真正实现有机产品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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