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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国家参考品
  【编号】:YJ-370003

  【产品名称】: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国家参考品

  【规格】:0.5ml/支,24支

  【用途】:质量评价和控制

  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国家参考品

  英文:英文:National Standard for Influenza A Viral Antigens Detection Kit
  批号:370003-201501
  性状:冻干剂
  用途:本品系临床分离获得的流感及非流感病毒株经鸡胚/细胞培养后冻干而成,供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层析法)性能评价使用。
  包装:西林瓶
  规格:
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国家参考品
  使用方法和要求:
  1. 参考品恢复至室温,阳性、阴性参考品分别加入 500μL去离子水复溶,待液体完全澄清后作为待测样品直接使用;重复性参考品加入 500μL去离子水复溶,待液体完全澄清后使用去离子水进行 10 倍稀释,然后作为待测样品直接使用;最低检出限参考品S1~S3 加入 500μL去离子水复溶(复溶后原始病毒滴度分别为 9.80×105TCID50/L、1.30×106TCID50/L和 1.00×105TCID50/L)后,分别使用去离子水进行 1:10、1:20、1:40、1:80 及 1:160 倍稀释,然后作为待测样品使用。
  2.本参考品使用时,应满足:
  1)阳性符合率:PC01~PC10 要求甲型流感病毒均为阳性,阳性符合率(+/+)应为 10/10;
  2)阴性符合率:NC01~NC10 要求甲型流感病毒均为阴性,阴性符合率(-/-)应为 10/10;
  3)重复性:使用精密性参考品 CV 重复测定 10 次,要求CV 均为甲型流感病毒阳性,且反应结果应一致,显色度均一无差别;
  4)最低检出限:S1:滴度不高于 1.22×104TCID50/L(1:80 稀释),检测结果应为甲型流感病毒阳性;
  S2:滴度不高于 3.25×104TCID50/L(1:40 稀释),检测结果应为甲型流感病毒阳性;S3:滴度不高于 1.25×103TCID50/L(1:80 稀释),检测结果应为甲型流感病毒阳性。
  储藏条件:长期保存应置于-20 ℃及以下
  注意事项:
  1.本参考品应在-20 ℃及以下保存。复溶后需保存于-80 ℃及以下,尽快使用并避免 2 次以上反复冻溶;
  2.使用时应待参考品完全复溶并澄清后方可使用;
  3.本参考品使用过程中应按照传染性物质进行处理;
  4.本参考品效期根据长期稳定性结果确定。
  请按说明书规定使用,若做他用,用户需自行证明其适用性。
  类别:国家参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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